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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民安东路站周边道路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1009   更新时间:2023-9-18  

 

1.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民安东路站周边道路修复工程施工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16】275号、甬发改审批【2021】2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民安东路站为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与7号线换乘站,本次需修复的民安东路道路全长约270米。

2.3计划工期:104日历天(2023年10月20日—2024年1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完工验收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民安东路站周边道路修复工程施工,包括民安东路站所涉及的民安东路道路、道路红线外临时借地范围内市政设施及景观,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的修复施工。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1166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轨道交通民安东路站周边道路修复工程施工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0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07日09时30分】。

6.其他公告内容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袁钢辉

联系电话:0574-838836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范少亮、林虎、朱雪洋、李薇、范琦、陈勇

联系电话:0574-8908689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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