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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车辆段、停车场及控制中心保安保洁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26年)询比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365   更新时间:2026-2-10  

 

苏州轨道交通城市运维服务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苏州轨道交通11号线车辆段、停车场及控制中心保安保洁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26年)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事宜。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地点:苏州市;采购类型:服务采购

2.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采购内容如下:

项目编号

标段内容

最高限价

(万元)

SGYW-ZB-2026-001标

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祖冲之控制中心、朝阳车辆段及花桥停车场保安保洁物业管理服务,其中服务主管1人,客服(内勤)4人,保安主管2人,保安队员40人,消控值班员12人,保洁主管2人,保洁43人,宿舍管理员18人,电客车保洁主管1人,电客车保洁员23人,合计146人。

798.4519

3.服务期限:

9个月零22天,计划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采购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对上述期限的调整。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采购活动参考使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提供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近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3年)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须包含保洁、秩序维护(或保安)服务)单笔合同金额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以合同为准),业绩必须是供应商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4、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二)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四)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供应商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供应商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近1年内未被列入采购人负面清单的(指运维公司负面清单);

9、供应商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注:采购文件(或公告)中凡涉及近1年或近3年是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1年或3年。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资格后审。

五、采购文件的购买

1、出售时间:2026年2 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费请通过转账的方式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至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购买采购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

账户:465079593409

5、供应商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报名经办人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银行回单(或现金缴款单)。

(4)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完成信息录入截图。

7、如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满3家(不含)时,将重新采购。

注:本项目提疑截止时间为2026年2 月1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尽快购买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2月28日上午09:00-09:30

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6年2 月28日上午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明确事项

(1)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采购招标”-“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何疑问,请咨询:4009980000。

(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3)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4)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发布具体内容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准。

九、采购

采购人名称:苏州轨道交通城市运维服务有限公司

十、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

联系人:卢毅

电话:0512-69899999-9198

E-Mail:zhaobiaobu@sz-mtr.com

十一、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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