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ZWTX光缆建设工程(施工) 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交通〔2014〕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 ,招标人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2号线线路全长约30.167km,均为地下敷设,共设车站22座,其中有5座换乘车站,最大站间距2.838km(厚庭站至桔园洲站),最小站间距0.745km(桔园洲至洪湾站),平均站间距约1.383km。本工程在福州地铁2号线工程全线区间隧道内进行ZWTX光缆敷设及沙堤站、董屿福建师大站、金祥站、紫阳站、鼓山站、金山站(含2号线与5号线)、南门兜站(含2号线与1号线)7个站点内设备安装与光缆敷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通信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地铁2号线工程全线区间隧道内ZWTX光缆敷设及沙堤站、董屿福建师大站、金祥站、紫阳站、鼓山站、金山站(含2号线与5号线)、南门兜站(含2号线与1号线)7个站点内设备安装与光缆敷设。光缆工程的安装以及必要的临时措施,以及相关的配合、调试工作。即安装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除甲供设备外)、保管、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竣工图编制及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等工作内容,并为轨道交通的运营维护员工提供所需要的员工技能培训,向业主移交工程竣工图等资料及相关乙供主要设备零件图纸。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 光缆、综合机柜、ODF的采购;② 区间干线光缆敷设及单盘测试;③ 车站内接引光缆敷设;④ 机房内综合机柜安装;⑤ 机房内ODF光纤分配柜的安装、ODU光纤分配单元的安装、光纤熔接;⑥ 光缆径路复测;⑦ 地线布放、连接;⑧ 车站内吊顶的拆除和恢复。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556164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556164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556164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55616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本工程实施地点位于已运营线路站点及区间隧道,本工程平均每月提供不少于5个天窗点,单个天窗点实际作业时间不超过3个小时(凌晨00:30至凌晨3:30),单个天窗点作业范围不超过上下行连犊两个区间,承包人应在相应时间内完成所有的光缆敷设、设备机柜安装工程及测试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国内(港澳台除外)通信工程施工或机电工程施工业绩(①单个合同金额应不少于500万元;②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中应包含通信工程;③不认可改造、维修项目)。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8日11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13日17时30分00秒通过 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fzmtr.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6日9时15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fzmtr.com/)、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fzmtr.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邮编:350009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6308226,传真:0591-86308226
联系人: 冯亚男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87554218@sina.com
电话:0591-87554218,传真:/
联系人: 李卉、林游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ztb.fzmtr.com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联系电话:0591-8630808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