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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2023-2025年劳保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723   更新时间:2023-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2023-2025年劳保物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TP-FJTC231255382),项目业主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2023-2025年劳保物资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包括安全帽、手套、保护足趾安全鞋、安全带等40项物资。本项目签订有效期为2年的框架协议,按需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数量、送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招标内容:

序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数量
1 1-1至1-40(共40项) 劳保用品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批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7.81万元。
交货方式:中标人应按招标人书面要求分批供货,且每批次的交货时间为中标人接到招标人当批交货书面通知后30日内。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福州市六区,包括但不限于1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及F1号线沿线各车站、地铁新店车辆基地、前锦车辆段、樟岚车辆段、清凉山停车场、横港车辆段等)。其它:签订有效期为2年的框架协议。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次招标相类似的供货经验:投标人近五年内(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五年,不含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揽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国内类似项目业绩(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合同主要内容为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鞋、安全帽、口罩、护目镜、手套、防尘服等的相关销售业绩合同中须标明合同金额及货物明细;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本项目不认可联合体业绩;④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业绩的合同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特征的,还需附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发票等予以佐证,合同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5日(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办理企业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2.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文件费,则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文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4群 591827556)。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3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将纸质标招标文件将通过邮寄到付的方式邮寄给投标人。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叁仟伍佰元整(¥435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829日上午1000 00秒,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室,具体详见电子信息屏公告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2.投标人必须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17.81万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fzmtr.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xxgg/)、福建省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https://ygcg.fjcqjy.com/)上发布。

4.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战坂路436号福州地铁新店车辆基地

电话:0591-86302882,邮编:350012

联系人: 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623A,邮编:350001

电话: 0591-87518355 邮箱:fj87518355@sina.com

联系人:庄言、黄滨郑仁栩、郭亮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账 号: 118080100100104492

备注: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FJTP-FJTC231255382保证金”,并告知银行应将项目招标编号进行相关录入,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缴纳费用成功后,请将汇款底单复印(复印件上应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扫描发送邮件至(代理邮箱),并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电话:0591-86308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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