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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4-28
一、招标条件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电务段招投标办公室就新乡电务段管内消防器材、便携式灭火器购买及换装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招标内容
新乡电务段管内灭火器检测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完成线上报名,并在新乡电务段材料科进行报名登记; 3.2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5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5.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新乡电务段材料科(新乡电务段东楼2302室)。
5.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完成线上报名并在新乡电务段材料科进行报名登记即可获取。
5.4投标人须在发售有效期内,同时提交以下四份资料获取的采购文件才为正式文件:
a.提交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格式见附件),
b.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件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c.提交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d.资料现场递交或传真至招标办公室(其他报名方式不予采纳),并与采购联系人确认后获取采购文件。
5.5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者,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包件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包件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包件不予接收。
5.6新乡电务段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只接受在国铁平台上报名成功,并在新乡电务段材料科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的报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_2023_年5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新乡市人民路574号新乡电务段东楼2302房间。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八、其他说明
8.1投标人在国铁平台完成报名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采购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采购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8.2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8.3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未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须承担相应责任。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
https://cg.95306
)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铁路郑州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电务段
地址:新乡市人民路574号
邮编:453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373-212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