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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局集团公司高铁基础设施段税务代理业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955   更新时间:2023-1-29  

 

一、招标条件 郑州局集团公司高铁基础设施段税务代理业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现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招标服务明细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3年以上(改制、合并企业可连续计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登记的企业。
3.2具有省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具有省级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的A级以上税务师事务所。
3.4专职执业税务师在5人及以上。
3.5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拥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截止投标日未处于被政府相关部门立案调查中。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在铁路行业中承担过税务代理工作的事务所可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一号楼101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 2023年 1 月 29 日起至 1 月 31 日止,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时00 分至 17 时 30 分领取
4.2投标人须在有效期内,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铁路行业税务代理相关证明资料。
4.3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标段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标段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标段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郑州市管城区心怡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东350米路南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1号楼一楼101办公室。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2023年2月3日在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会议室公开开标。具体时间、地点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通知为准,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7.2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7.3 异议咨询。异议相关事项可电话咨询(0371-68377237),也可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ztwz.com)上查看相关要求。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计划财务科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心怡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东350米路南
项目报名及相关事项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371-68377237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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