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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9-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站2023年长春西站消防系统大修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站,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大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
《消火栓箱》GB/T14561-2019
《室内消火栓》GB3445-2018
《消防水带》GB6246-2011
《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GB4715-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4716-2005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2020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16806-200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长春西站消防大修工程结束后,长春站组织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检测,并且出具检测报告,所需费用在此次大修款项中拨付。
4.维保条款:无
5.售后服务及要求: 长春西站消防大修工程结束后两年内,发生合同内相关大修设备设施故障,由中标方无偿进行修理和更换。需要现场处理的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中标方在长春西站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相关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为施工人员缴纳相关保险,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2)中标方的施工人员,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无违法犯罪记录,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自行承担。
(3)中标方更换的设备及材料须采用优质品牌,需提交完整的产品资料和技术数据、设备的装配图、测试证明书等以供参考。
(4)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守防火安全准则,特别是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风险作业时,要有详细防火要求,操作人员还要符合资质。
(5)中标方的施工人员要听从长春西站人员的指挥,遇有特殊情况时,应听从车站人员安排,停止相关作业。应停止而未停止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6)中标方委派的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如有违规行为,长春站有权要求中标方立即更换,但不得因此影响施工进度。
(7)中标方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各类危害铁路行车安全,劳动人身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以及第三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和事故,由中标方向长春站和第三方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和其它后果责任。
(8)中标方施工结束提供竣工资料档案。
(9)投标方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后两天内可到该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徐东,电话:13578722545
长春西站消防大修技术规格书
一、建筑
(1)由于检票闸机处通信系统的改造更换,需对建筑花岗岩楼地面层进行部分更换。
1)花岗岩楼地面做法
-25厚1200*600磨光花岗石板(正、背面及四周边满涂防污剂),灌稀水泥浆(或掺色)擦缝;
-撒素水泥面(洒适量清水);
-30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粘结层;
-原细石混凝土找平层,散热管敷设处(保留);
2)候车大厅内排烟窗由于窗户支臂老化经常性出现开启与关闭故障情况,如遇火灾可能造成排烟窗无法正常开启,由于排烟窗下方为行车线路对行车安全隐患极大,需更换站内电动排烟窗双链条(含电机)(CH-04B-6D)每扇窗各2个,共360个;更换两处4处排烟窗(1280mm×1365mm)。
二、室内给排水
(1)更换消防泵房内消火栓泵(XBD9.4/25G-FWG)2台(1用1备)、喷淋泵(XBD9.0/40G-DW)2台(1用1备)、消防水炮泵(XBD15.0/40G-FWG)2台(1用1备)及消防水炮稳压泵(XBD17.0/5W-SR20-14)2台(1用1备);
(2)更消防水箱间稳压泵(XBD5.4/1W-SR5-9)2台(1用1备);
(3)更换消防泵房及消防水箱间阀门44套;
(4)更换地下-11.5m出站口及0.0m进站口消火栓箱内消火栓栓口、水带及消防软管卷盘57套。
(5)更换部分消防水炮图像型火灾探测器和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
三、火灾自动报警
更换火灾报警主机(上海松江JB-9108A)1套,并更换站内地下负11.5米层1-3回路报警回路及探测器、报警按钮等;
更换消防控制室气体灭火控制主机(上海松江JB-9705BA)8套;
更换各处检票口闸机消防联动控制线;
更换两侧办公区广播扬声器33个。
四、电力
(1)本工程应急疏散系统更换为DC36V集中控制集中电源型智能疏散诱导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具原位更换,疏散照明灯具指示方向与原有疏散指示方向保持一致。原位更换应急照明配电箱,配电箱内自带蓄电池。蓄电池可连续供电时间维持原有设计标准。导线型号为WDZN-BYJ B1级阻燃耐火导线。导线保护管利旧。
(2)原位更换应急照明控制主机,应急照明控制系统维持原有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无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投标人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4.供货业绩要求
无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供应商提前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因时限原因影响招投标活动。
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是中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时间约6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申请网址及办理流程详见https://ca.95306.cn/certificate/index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8:00时起至2023年10月8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9日9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长春站
项目立项人:徐东
立项人电话:13578722545 0324-25002
技术咨询人:米仲勇
技术咨询人电话:18943955455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024-62080901(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706823790@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发票联系人:024-62080701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到账确认:024-62080702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