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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3-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JS-07-h1a地块(姜山镇区)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5-330212-04-01-20015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轨道和美姜来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姜山镇。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0181.64㎡,总建筑面积约31841.39㎡,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25432.51㎡。项目建设内容为南北两栋租赁式住宅建筑,采用开放式社区设计,底层两层为社区型商业,二层设置连廊与轻轨出站口接驳。
招标控制价:115.53万元。
计划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交货,接招标人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且必须满足总包方进度需要),具备验收条件后1个月内验收合格(如为分期交货的,按分期计算工期)。
招标范围:本工程5台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等。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证书,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②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产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安装,或由上述①②资格组成的联合体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是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单位仅限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产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安装】。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或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4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10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进行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子醇
电 话:0574-83888632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朱雪洋、范少亮
电话:0574-8908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