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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961   更新时间:2023-6-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2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轨道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建设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行经两江三片(奉化江、余姚江、鄞州区、海曙区、江北区)主要位于城市建成区,总体呈东南—西北走向,线路东南起于鄞州区姜村,西北止于江北区江北大道站站,全长约23.3km,全部为地下线型式敷设。全线设站19座,其中换乘站9座,设置一段一场,下应南车辆段由天宫庄园站接轨,洪塘停车场由培训中心站接轨。

2.3 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正线、配线、出入段(场)线的轨道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监理服务。

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

2.4 计划施工时段和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施工工期为519天。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期限为2年】。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1个,约67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 月 15 日至2023年 7 月 14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2 电子交易平台运行费1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7 月 19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袁钢辉

电 话:0574-8388367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鸣柳苑12幢20号1702室

联 系 人:董顺杰、殷崇珊、钱丽娟

电 话:0574-88269322

电子邮件:11959720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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