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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9-26
1.招标人
1.1招标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烟台车务段
1.2招标人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屯路87号
1.3联系人:林女士
1.4联系方式:0535-2965283
2.招标代理机构
2.1单位名称: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
2.3单位邮编:250001
2.4联系人:冯先生
2.5联系方式:0531-82423508
2.6招标代理机构收款信息:
开户单位: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银行账号:37001615502050148195
3.招标项目
3.1项目内容:共1个包件。
包件1:烟台车务段莱荣新线安检服务外包;服务地点 :莱阳南站、海阳站、乳山南站、威海南海站、文登南站5个车站。
3.2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3.3资金来源:烟台车务段成本。
4.招标依据:济铁企法〔2022〕173号。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编号:JTZB2023FW-179。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500万元及以上。
8.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安检服务许可证,或服务范围包含安全检查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8.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4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5投标人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0至2022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8.6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轨道交通或机场或大型活动安检服务项目,且单项合同安检服务人数不少于100人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提供合同。
8.7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8.8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8.9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8.10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8.11不同投标单位的负责人或者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中投标。
8.12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提供承诺书)
8.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9.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27日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9.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后的24小时内,形式为书面形式加盖公章。
9.2.2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9.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9.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不分包件),售后不退。
9.3.1报名联系电话:王女士0531-82424301;尹先生0531-82424302
9.3.2开发票联系电话:范女士0531-82429806。
9.4购买招标文件使用公对公账户电汇至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汇款时须注明招标编号(例:2023FW-179),因各银行情况不同,为保证信息传递成功,备注、用途、附言、摘要等处均要注明),以个人名义支付的不予受理。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缴费凭证按所投包件分别提交(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缴费凭证须为正式银行电子回单或纸质回单扫描件,企业内部缴款凭证无效),由平台核验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参与的项目→招标文件)。因故重新采购的项目(项目总编号未变),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再次购买,但需重新报名并提交已缴费凭证。
备注:详情请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docs.qq.com/pdf/DRWxQQXpjWnZXaGRu)
收款单位: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账 号:37001615502050148195
9.5.招标文件费用一律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将开票信息按以下格式(word文档)发至邮箱z29806@126.com(此邮箱为接收开票信息专用,请勿发送其他信息),邮件主题为XXX企业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请务必发送word格式文件)。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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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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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接收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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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前往以上邮箱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费用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旦开具不可更改或作废。
10.招标日程安排
10.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9︰00~9︰30(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成丰大厦6楼第一评标室(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
10.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单独密封)。
10.4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9︰30。
10.5开标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成丰大厦6楼第一评标室(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