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1302
更新时间:2023-12-25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委托,为2024年线网自动扶梯运行方向指示标识增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24年线网自动扶梯运行方向指示标识增设工程;
2.招标单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3.项目地点:沈阳市;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自筹100%;
6.招标范围:对沈阳地铁1、2、9、10号线92座车站自动扶梯增设运行方向指示标识。详见《用户需求书》。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招标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能力的企业;
2.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7日08:30-16:00时。(节假日休息);
本项目网上购买,投标人须使用“地铁咨询招标”小程序购买招标文件。
操作过程为:点击微信“发现”,选择“小程序”,搜索“地铁咨询招标”,登陆后分别编辑个人信息和企业信息并进行保存,同时将资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sydtzx@126.com),以上操作完成后请拨打电话024-83385911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无法进行后续购买及付款的操作。
2.购买文件要求:
投标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投标人企业界面截图,截图中应体现出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情况、投标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须整合在一个PDF文件中。)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sydtzx@126.com),邮件标题写明某某公司XX项目(简称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邮件正文除材料外,还应写明授权代理人的姓名,手机号码。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众号审核通过后按照提示付款即可),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2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12号
联系人:刘帅
电 话:(024)22661076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毛舰 孙鹏
电 话:(024)83738990 83733408
传 真:(024)83738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