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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6-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2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洋市河公园(二期)恢复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
宁波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为东南—西北方向的市区线,沿线经过南部高教园区、鄞州南部商务区、丽园路两侧居住区、青林湾、江北,构建江北区、海曙中心区、鄞州南部新城间的快速客运走廊。线路全长23.14km,全线采用地下线形式敷设,设车站19座,设一段(下应南车辆段)一场(洪塘停车场)。
2.3计划工期:
155日历天。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完工验收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洋市河公园(二期)恢复施工,主要包括公园园路、景观小品、休憩设施、绿化种植、景观排水及照明恢复等,恢复的公园与周边接顺(含设备安装、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553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洋市河公园(二期)恢复施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不包括境外承包合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5其他要求:
3.5.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7月06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5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7月06日09时45分】。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张峰
联系电话:0574-891613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殷崇珊(项目负责人)、周盛、徐新宇
联系电话:13175188823
电子邮件:1195972069@qq.com
监督部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