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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660   更新时间:2024-7-4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适用于《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平台管理办法》。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采购范围: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轨道交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采购。

项目内容:及时提供采购人所需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在服务期限内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电脑、打印机(含新增及已有产品)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及免费送修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办公用品或办公设备(办公设备须包含电脑或打印机)供货业绩。

3.3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 获取采购文件方法

4.1 获取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总部大楼2410室。

4.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3日~07月09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3.1 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3.2 单位介绍信。

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时间

5.1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注: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cmtr.com》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91-8636582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总部大楼2410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91-8382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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