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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轨道交通站点移动商铺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1025   更新时间:2025-4-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轨道交通站点移动商铺集成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苏州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2.服务期限:预计工期从2025年5月1日起至自2028年4月31日,实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期三年止。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合同履行期限的调整。

3.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JY2025-ZC-HW-002标

苏州轨道交通站点移动商铺集成采购及布置,包括但不限于移动商铺的深化设计、物料采购及安装到位、店铺内部布置等。

1500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202542日至202549日,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7:00

2、出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1312

3、出售方式: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的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至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1312室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

账户:465079593409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及标段名称(均可简写)

4、本项目1个标段,招标文件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单位须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购买文件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银行回单。

4)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完成信息录入截图(已录入的可不提供)

注:本项目提疑截止时间为202549 1700,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尽快购买招标文件。

7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时,将重新招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428上午09:00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428上午0930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1315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招标澄清和补充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只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上发布。

八、其它明确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3、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供应商仅需录入一次。录入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录入。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发布具体内容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准。

十、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1312

联系人:卢毅

电话:0512-69899999-9111

邮箱:zhaobiaobu@sz-mtr.com

十二、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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