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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4年度工建专业-探伤类备品备件采购项目网上比价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948   更新时间:2024-7-31  

 

一、比价内容

本项目为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4年度工建专业-探伤类备品备件采购项目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用户需求书及采购清单。

二、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价157594.00元。响应单位的报价(含税总价)不得高于(不含本数)本项目采购预算价,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公告时间、澄清方式:

1.公告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8 月 9 日 16∶00止。

2.澄清方式:各响应人如有澄清,请于澄清截止时间内登录e车网填写澄清内容,澄清时不得上传与澄清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若发现有提交价格信息者,则其后续报价无效。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将另行公告通知。

四、参与比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响应人信誉要求: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产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五、所有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资质审查资料,不得上传与资质审查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若发现有提交价格信息者,则其后续报价无效。具体提交时间以报价公告要求的时间为准,资料上传要求见附件:资格审查文件上传要求。

六、比价保证金

本项目无比价保证金。

七、合格响应人确定方法

报价公告发布后,所有响应人需按照报价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报价并解密成功。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响应人的要求,按照附件《合格响应人评审表》对各响应人进行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响应人才能成为合格响应人。合格响应人不足3家,则视为公开比价失败。

八、中价候选人确定方法

本项目采取以下比价方法:

1)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合格响应人须以澄清后的“货物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进行报价,如有报价缺漏项按报价无效处理。

2)对合格响应人的不含税有效总报价按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出排名前3名的响应人为中价候选人,不含税有效总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价候选人。如出现不含税有效投标总报价相同且影响中标排序时,采购人将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抽签办法如下:按上传比价文件先后顺序,由采购经办人当时、当场、当众随机抽取各自对应的序号,再由评审专家代表随机抽取排序序号,第一次抽取到序号对应的投标人排序在前,以此类推。

3)若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合同签订时以最低报价作为合同价签订。

4)资格审查通过后,如不同响应人的报价显示MAC地址或报价IP相同的,其报价将作废标处理,不参与价格排名评比。

5)如果排名第一的中价候选人放弃中价、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价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中价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价候选人为中价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九、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含税中价金额的5%;

2.履约担保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1)银行保函形式:应由五大国有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开具。
2)保证金形式: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入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及账号,必须自中价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4年度工建专业-探伤类备品备件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指定的接收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公司名称: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账 号:3605 0152 0150 0000 0016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南昌东湖支行

3)履约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中价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0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

十、报价响应有效期

响应人参与本项目报价则默认完全响应报价截止日后120天内保持有效的要求。如响应人明确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采购人可不接受其报价。

十一、如响应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该响应人的比价保证金,并有权取消其一年内参与采购人其他采购项目的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价保证金金额的,响应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1.解密报价后响应人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

2.中价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放弃中标的;

3.中价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5.中价人未按本公告规定提交足额有效的履约保证金;

6.响应人营业执照被暂扣或吊销,但仍参与报价的;

7.经查实响应人所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的;

8.串通参与网上比价相关行为的,如不同响应人的报价文件用同一电子设备(如IP地址相同、MAC地址相同)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的,视为串通参与比价行为之一。

9.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cmtr.com》和《e车网http://www.ecrrc.com》上同时发布。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将只在《e车网http://www.ecrrc.com》上发布,请各响应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如响应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导致的后果自负。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e车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其他说明

1.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2.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3.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书面提出。

4.采购内容有任何问题都请在网上提出澄清,以下所有电话均不予解释。

5.若因系统自动四舍五入原因导致不含税总价乘以(1+税率)不等于含税总价,以系统中含税总价/(1+税率)进行评比,以系统中含税总价为基础签订合同。

6.中价金额3万元(含)以上需签订采购合同,3万元(不含)以下签订采购订单。

十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南昌轨道交通2号线车辆综合维修基地运营大楼

电 话:0791-82720164

邮 编:330038

联系人: 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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