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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5-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WD-320型轨道动力稳定车大修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京铁计函〔2023〕286号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3年技术改造、大修等计划(年初)的通知,采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WD-320轨道动力稳定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O1包:WD-320轨道动力稳定车,包件项数为:1个; 交货期为:2023年12月15日前; 交货地点: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WD-320轨道动力稳定车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须按照国铁集团《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铁总运【2015】236号)要求,取得标的物维修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标的物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国内行业☑投标产品同类产品类似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标的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竣工移交记录、机械质量合格证(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服务采购的; b.投标服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投标服务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1.5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3日 09:00至2023年5月18日 17: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线下获取: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上午),下午13:30至17: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s://cg.95306.cn/;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WD-320轨道动力稳定车: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上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线下递交: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 10:00,地点为天佑大厦。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冯超
电 话: 010-51850150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51898995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9.特别提示 9.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期限为三年,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9.2为充分开放市场,扩大竞争,相关供应商如对本项目采购包件存在异议,或某一包件中部分物资可参与竞争的,请按照异议程序及时提出。采购人核实情况后将按有关程序重新划分包件组织采购。异议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 (邮箱),并电话告知。 9.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bjjwzb_email@vip.163.com。 9.4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8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9.5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核对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中的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开标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