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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2-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无人机”采购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零小安全生产应急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人机4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远程航拍行业无人机1台、远程航拍带红外测温功能便携式无人机3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为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要提供有效的销售授权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5.投标产品制造商满足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经销商应能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符合以上标准的证明。
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信息(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18日 20:00至2024年2月24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 15:00,地点为郑州东高铁础设施段六号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地 址: 郑州市陇海东路心怡路交叉口向东350米
邮 编: 450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0371-6837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