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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有轨电客车及相关设备转让项目意向方征集

文章来源:轨道纵横   作者:   点击:158   更新时间:2024-7-9  

 

本公司拟转让有轨电客车、设备、配件和废金属等,现拟公开征集意受让意向方,后续转让工作将按照企业及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合规转让。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珠海公交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有轨电客车及相关设备转让项目

(二)转让方式:公开征集意向方,后续将按照企业及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合规转让。

(三)项目内容:钢轮钢轨100 %低地板有轨电客车12列(车体约32米长、2.65米宽、3.3米高,座位66个,满载定员286人)及相关的电客车、供电、通信信号、轨道等专业的设备、备品备件、维修工器具及维修保障车辆等,另有一批废旧金属转让,详情请联系我司工作人员。

二、意向方资格要求
(一)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意向方须持有有效的从业资质证明文件(如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证明文件)。

(三)意向方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如查询显示无相关数据或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视为信用良好)。

三、接洽联系方式
(一)电话咨询: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166 0756 6358

咨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起,每天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会面沟通: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166 0756 6358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云峰路99号上冲车辆段

时间:自2024年6月26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止,每天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注:会面意向方需提供下述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1)意向方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会面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法人为会面代表,则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开征集意向方只作为转让人进行资产转让的辅助程序,并不代表意向方已完全获得相应的受让资格,项目的所有事宜,以报批审核的正式公开文件为准。

珠海公交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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