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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办公电子设备维保及人员外包服务(2023-2025年)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754   更新时间:2023-4-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办公电子设备维保及人员外包服务(2023-2025年),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

2.3招标范围:承担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和建设分公司、运营管理中心、线网调度分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永盈供应链公司、宁波市域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办公电子设备维保及人员外包服务工作。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4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6时00分。

4.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施琪嵘、孔常艳

电  话: 0574-8388452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10楼

联 系 人:於苏妙、王锦、屠世侠

电 话:0574-8835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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