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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跨海大桥渔业资源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重招)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跨海大桥渔业资源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鄞州区小洋江站,经云龙、横溪、塘溪、咸祥后于甬莞高速象山港大桥东侧50米并行跨海,进入象山境内后经贤庠、大徐、象山城区,终至大目湾站。线路全长约61.45千米,其中高架线长31.35千米(含跨海段6.2千米);隧道段长28.32千米(包括山岭隧道段22.42千米、地下隧道5.9千米);U型槽过渡段长0.87千米。共设10座车站,平均站间距6.83千米,其中地下站2座,高架站8座。全线设云龙车辆段及南部新城停车场各1座。
2.3 招标范围:承担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跨海大桥渔业资源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等相关工作。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合同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预计28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
6.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站(http://www.nbmetro.com/)上发布。
8.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季金恋子
电 话:0574-8388848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1012室(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於苏妙、王宇、王锦、屠世侠
电 话: 0574-8835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