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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4
1.招标人
1.1招标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
1.2招标人地址:济南市天桥区万盛街2号济南机务段
1.3联系人:吕先生
1.4联系方式:0531-82429874
2.招标代理机构
2.1单位名称: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8楼813
2.3单位邮编:250001
2.4联系人:冯先生
2.5联系方式:0531-82423508
3.招标项目的包件号、包件名称及内容
3.1共3个包件;包件1:HXD3C型电力机车主辅变流装置及微机系统安全质量整治;包件2:HXD3D型电力机车主辅变流装置及微机系统安全质量整治;包件3:DF8B机车微机系统整治。
包件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 |
HXD3C型电力机车主辅变流装置及微机系统安全质量整治 |
HXD3C型 |
台 |
9 |
|
2 |
2 |
HXD3D型电力机车主辅变流装置及微机系统安全质量整治 |
HXD3D型 |
台 |
3 |
|
3 |
3 |
逻控单元 |
DF8B型 |
台 |
8 |
青岛机务段4台,济南机务段4台 |
4 |
非逻控单元 |
DF8B型 |
台 |
1 |
|
3.2招标内容:2025年第二批安全生产费费用化项目。
3.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4服务地点:合同约定。
注: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投标,所投包件内明细不得遗漏或更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资金来源:济南机务段、青岛机务段安全生产费。
4.招标依据:《预算调整通知书》(预办财〔2025〕13 号)。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项目编号:JTZB2025FW-198-01。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8.2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投标人须具备营业范围要求:符合维修配件经营范围的单位。
8.4投标人须具有相关机车配件修理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齐全、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具备本项目充足的修理、供货能力。
8.5投标人须具备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财务报表中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8.6投标人须具备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合理、可靠;主要原材料、外购物资来源清楚、质量检测控制手段合理有效。
8.7投标人须具备履约信用要求:承修、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国铁集团、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机务段通报处罚期内,并提供相关声明。
8.8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成交人在与采购人货款结算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包件1、包件2只接受主机厂或制造商投标;包件3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授权企业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8.10投标人应出具投标部件的验收方式及证明材料。
8.11成交人必须是自主修理,不得转包。
8.12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8.13不属于国铁集团评审资质的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要求之一:
8.13.1投标人须有主机厂或集团公司评审通过的证明。
8.13.2投标人须具备铁运〔2003〕93号公布的机车重要件验收资质。
8.13.3投标人须具备铁总运〔2015〕155号公布的机车重要件监造资质。
8.13.4不属于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以及主机厂评审资质的项目,维修企业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该项配件的新造、维修证明材料。
8.14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内容有提供虚假资料和实质性方面失实时,采购人有权在实施过程中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
8.15整治过程中发生的配件包装、来回运输费用全部由成交人承担。
8.16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所响应包件的报价如果明显背离市场价,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出具所响应包件承诺书。
8.17修复的机车配件投标人须有机车车辆产品验收合格证、监造部门出具的“机车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未在铁总运〔2015〕155号范围目录内的机车重要件维修,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同时提供合格的检修、试验相关记录或材料,并在检修记录中注明更换配件的型号、厂家等信息。
8.18为保证配件的修复质量,确保济南机务段的行车安全,首次参与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机车配件委外修的承修人,因济南机务段未使用过承修人所修复的配件,须提供包件内维修配件在国铁集团属下机务系统内2022年以来维修业绩证明材料。因包件3需在段内现场施工,投标方需具备在段施工改造能力,投标方需提供2022年以来在国铁集团站段施工改造业绩证明(在段改造中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运用单位出具的运行不少于一年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8.19投标人应提供承诺,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8.20配件施修过程中替换下来的零部件残值需在维修费用中抵扣,本次采购报价为抵扣费用后报价。替换下来的零部件由乙方按照铁路系统配件报废相关规定自行处置,严禁翻新后回流市场,因此带来的一切全部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1维修周期须满足甲方维修周期的相关要求,超出维修周期按照合同约定从维修费中扣除违约金。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9.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4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3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9.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的24小时内,形式为书面形式加盖公章。
9.2.2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9.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9.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不分包件),售后不退。
9.3.1报名联系电话:王女士0531-82424301;尹先生0531-82424302
9.3.2开发票联系电话:孙女士0531-82429806。
9.4.购买文件使用公对公账户电汇至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汇款时须注明项目编号(例:2025FW-XXX),因各银行情况不同,为保证信息传递成功,备注、用途、附言、摘要等处均要注明)。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缴费凭证(缴费凭证须为正式银行电子回单或纸质回单扫描件,企业内部缴款凭证无效)按系统要求提交,由平台核验通过后即可下载文件。因故重新招标的项目(项目总编号未变),已购买文件的无需再次购买,但需重新报名并提交已缴费凭证。操作手册可在帮助中心获取。
备注:详情请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docs.qq.com/pdf/DRWxQQXpjWnZXaGRu)
收款单位: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账 号:37001615502050148195
银行联行号:105451000651
9.5.招标文件费用一律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将开票信息按以下格式(word文档)发至邮箱z29806@126.com(此邮箱为接收开票信息专用,请勿发送其他信息),邮件主题为XXX企业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请务必发送word格式文件)。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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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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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接收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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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前往以上邮箱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费用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旦开具不可更改或作废。
10.招标日程安排
10.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7月17日9:00~9:30(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6楼第三评标室。
10.3开标时间:2025年7月17日9:30。
10.4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6楼第三评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