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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三标管理体系维护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257   更新时间:2026-6-3  

 

苏州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三标管理体系维护咨询服务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采购事宜。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地点:苏州市项目类型:服务类

2.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采购内容如下:

项目编号

标段内容

最高限价

FY2026-ZC-FW-006

1.根据资产经营公司实际运行情况(范围、组织架构、业务调整等)开展贯标活动,通过专业辅导、访谈交流等方式,提升管理理念和工作标准。

2.确保资产经营公司在2026-2028年期间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查并保持证书有效。

25万元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止。采购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对服务期限的调整。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采购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提供最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或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结算资信证明原件;

3.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承接过轨道交通相关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评审内容,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加以佐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服务项目(2026-FW-RZ-01)的成交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费请通过转账或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入采购人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或现金缴款单原件至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购买采购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

账户:465079593409

5.供应商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购买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名经办人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银行回单;

(4)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完成信息注册截图。

7.如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满3家(不含)时,将重新采购。

注:本项目提疑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尽快购买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的递交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6月16日 9:00-9:3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 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01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其它明确事项

1.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供应商仅需信息录入一次。信息录入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采购招标”-“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任何疑问,请咨询:4009980000。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响应供应商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6.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announcedetail/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发布具体内容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准。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苏州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12室

联系人:高工

电话:0512-69899999-9975

邮箱:zhaobiaobu@sz-mtr.com

十、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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