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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3-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合作项目结算复审采购,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 /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合作项目结算复审采购工作,包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结算复审两部分内容,具体工作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实施。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在服务期限内委托的项目服务工作全部服务完成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杨柳郡G地块、杨柳郡B地块、咏兰郡、春来晓园3#、云栖桃花源、缤虹里、润玺道、誉澜颂、未来道;
Ⅱ标段:杨柳郡A地块、柳岸晓风、芳菲郡、春来晓园4#、湛蓝晓月、悦玺道、置地中心悦府、公园道;
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其项目班子可为同一组人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住宅类项目复审业绩,累计建筑面积100万平米及以上。
注: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注明的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建筑面积的,以业主证明材料注明的为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16时00分。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章后的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419834225@qq.com。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4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轨道交通官方(http://www.nbmetro.com/)网站上发布。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280弄1号
联 系 人:梁老师
电 话:0574-8702028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 系 人:徐芃芃、钱丽娟
电 话:1302376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