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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招标

024年度中国铁路济南、上海、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修客车配件区域联合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1085   更新时间:2024-1-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中国铁路济南、上海、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修客车配件区域联合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度中国铁路济南、上海、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修客车配件区域联合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24年度中国铁路济南、上海、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修客车配件区域联合框架协议采购项目。KC20D电力连接器及配件、KC20A电力连接器及配件、SL21X电气连接器及配件、折角塞门、制动软管。共5个包件,所有包件不得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包件1、2:提供车端动力连接器铁路客车零部件技术审查合格通知书;包件3:提供车端电气连接器铁路客车零部件技术审查合格通知书;包件4: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在铁路客车主机企业或铁路局集团公司供货证明材料,如:成交(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发票等;包件5:提供制动软管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1.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4各包件均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同类产品供货证明材料,如:成交(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发票等。
3.1.5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6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限为一年。
3.1.7成交物资受国铁集团及济南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设备类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3.1.8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转包。
3.1.9根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济铁物〔2023〕139号)“第二十四条 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对需求数量不定、需要反复采购的物资,选用合适的采购方式实施框架协议形式采购,与供应商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实施框架协议形式采购,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3.1.10本次招标所有包件均不可拆包报价,投标报价表中必须注明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全称、品牌全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0日 08:30至2024年1月29日 16: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成丰大厦8楼(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先生(济南局);沙先生(上海局);杨先生(南昌局)

电 话: 0531-82425818;021-51222798;0791-87032308

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成丰大厦6楼(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迟先生

电 话: 0531-82424639

传 真: /

电子邮件:zbeb_cc01@126.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账 号: 37001615502050148195

9.其他

报名及发售标书联系人:尹先生,0531-82424302,0531-82424301
物资需求明细、标书费及发票等事宜详见附件。
备注:
投标人在取得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本项目而弃权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并说明不能参加的原因,弃标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弃权的包件号)扫描件发送邮件至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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