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792
更新时间:2023-7-4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车辆系统采购项目依法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报名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资额:346020万元
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或交货期):车辆的交货进度满足交货进度表的要求,首批车交货日期为2025年3月(暂定)。
二、工程概况:
12号线(武昌段)工程属于武汉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唯一的环线的一部分,是远景轨道交通线网“环+放射”骨架结构中的重要一环。该工程线路起于科普公园站(不含),经由园林路-团结大道-沙湖大道-东安路-武昌火车站-平安路-白沙三路,终于青菱站(含),线路长度约22公里,共设车站14座,全部为地下线路。新建板桥停车场,利用线网控制中心,不新建主变电所。
12号线(江北段)是武汉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唯一的环线的一部分,是远景轨道交通线网“环+放射”骨架结构中的重要一环。该工程线路起于青菱站(不含),经由白沙三路-四新南路-芳草路-赫山路-琴台大道-汉西路-常青一路-后湖大道一兴业路-园林路,终于科普公园站(含),线路长度约37.9公里,共设车站23座,全部为地下线路。新建丹水池车辆段及复兴村停车场,利用国博控制中心,不新建主变电所。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共采购79列/474辆A型电动客车,为全自动驾驶列车,直流1500V接触轨下部受电方式,初/近/远期采用:6/6/6辆编组。供货范围:(1)79列/474电动客车;(2)备品备件;(3)专用工具(含测试仪器);(4)技术资料及图纸;(5)技术培训(包括设计联络、监造、首件验收和人员培训等);(6)服务(包括设计、培训、安装、试验检验、调试、联调、试运行、质量保证、接口协调管理等);(7)投标人须充分考虑线路分段分期开通、车辆到达现场后部分试验可能需多地多次进行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四、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提供本项目货物及相关服务,取得了成功经验的车辆制造商;投标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规章。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整车集成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设计生产经验和能力,投标申请人近五年内(2018年至今)应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供货业绩,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①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和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的条款、表格等);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
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时间较早的优先入围)。
5. 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依法被限制投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备注:
1.本项目采用电子资格预审。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2.完成注册登记后,于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起止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应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标段(包)的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本项目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4.招标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77号
5.招标代理: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一)本项目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
(二)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截止后,由资格预审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与投标。
(三)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投标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时间:
(一)投标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17时至2023年7月10日17时
(二)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