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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3-21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对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中和原总经理离任(2017年5月至2022年12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本次项目上限控制价为200,000.00 元(含税),188,679.25元(不含税)。根据本集团公司要求,现就本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比选。
一、项目内容
对吴江卡同志2017年5月至2022年12月任职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刘国平同志2017年5月至2022年12月任职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开展审计,包括但不仅限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地见效情况。重点关注重点关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制定、董事会建设情况、董事会职权落实等取得成效情况;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实施效果情况;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三重一大”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效益情况;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设计合理性,及执行中决策、审批、运行、评价等环节的规范性、有效性,以及内控信息化建设和内控监督评价情况;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关注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等会计指标真实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合并报表范围调整、差错调整、收入成本确认、减值计提等核算事项;资产的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企业经营提质增效措施有效性。重点关注项目运营效率、成本费用压控、亏损企业专项治理、“两金”压降、“两非”剥离、“两资”清理等进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情况。重点关注债务、投资、招标采购、资金使用、金融等领域的风险;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重点关注涉及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的追责问责情况,整改完成效果;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若以分所名义参与比选申请,须出具总所授权书),持有合法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资格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接受委托从事审计、鉴证业务和会计服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在审计期间内未承担同一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的招标招商中的招标公告处下载比选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四、比选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09:00
2.地点: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A2楼104会议室
五、比选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
联系人: 审计部覃工 ;电话: 2778524 邮箱:nngdsjb902@163.com
纪检监察电话:0771-2338659
附件: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中和原总经理离任(2017年5月至2022年12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比选文件
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中和原总经理离任(2017年5月至2022年12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比选文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