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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务段2025年客运视频记录仪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358   更新时间:2025-8-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务段2025年客运视频记录仪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车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经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务段2025年客运视频记录仪采购招标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车务段2025年客运视频记录仪采购招标项目
2.项目内容:洛阳车务段管内客运车站岗位摄录作业过程记录仪进行补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招标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授权,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反应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投标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信息(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二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投标人应从事过记录仪代理相关业务的业绩和经验,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对应品牌厂家授权证明,能够满足招标方现有采集站设备、系统的匹配和客运岗位的正常使用;能够出具加盖厂家公章的售后授权证明原件。
5.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应具有信息、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内覆盖范围包含设备研发、生产、服务等项目内容,提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应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6.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合同履行完毕验收支付,按洛阳车务段有关财务规定通过银行转账付款,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8.★投标人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注册。
9.★投标人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报名并上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2日 18:00至2025年8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 09:00,地点为洛阳市瀍河区春都东路4号洛阳车务段419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车务段

地 址: 洛阳市瀍河区春都东路4号

邮 编: 471000

联 系 人:史工

电 话: 0379-62726022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河南省洛阳市工行铁路支行

账 号: 170522260920002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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