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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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6-7
6月6日,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签字仪式在郑州举行,标志着河南境内的铁路法院、检察院正式移交地方,实行属地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铁道部总经济师余帮利,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克,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等出席移交签字仪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主持签字仪式。
李克指出,长期以来,铁路法院、检察院在保证铁路大动脉的安全通畅、维护铁路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铁路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铁路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深化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将铁路法院、检察院从铁路企业剥离,纳入国家统一的司法管理体系,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理顺司法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
李克强调,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协议的正式签署,标志着我省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省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和省委、省政府、铁道部的要求,认真落实协议内容,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加快理顺铁路法院、检察院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为促进我省铁路运输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苏泽林、姜建初、余帮利分别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铁道部做了讲话,并见证河南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签字。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与郑州铁路局等单位负责人,分别代表交接双方签订移交协议。(记者谢建晓 董 娉)
全国铁路法院检察院纳入国家司法体系
2012年1月12日,山西省政府、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与太原铁路局三方签订协议,太原铁路检察机关全面移交地方,这是全国第一个铁路检察院正式从铁路系统中剥离。这场改革,也意味着铁路司法这个在中国司法体系中存在了数十年的“封闭王国”,终于被纳入统一的国家司法体系。
中央规定,在今年6月底之前,全国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要全部移交地方。5月4日,重庆、云南两地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5月5日,湖北铁路法、检两院移交地方;5月10日,宁夏境内铁路法、检两院移交地方。此前,青海、陕西、甘肃、安徽、江苏等地的铁路法院和检察院都已移交地方。北京、山西等地的铁路检察院,先于当地铁路法院交由地方管理。
据多家媒体报道,铁道部已表态,对铁路两院的经费保障只维持到今年6月底。
这场铁路司法改革,涉及30多个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以及100多个基层两院,涉及数千名法官、检察官。 (谢建晓 董 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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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郑州铁路局与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签订协议:郑州铁路局工程项目将进入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这标志着郑铁工程项目今后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
据介绍,铁路工程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是我国铁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涉及铁道部和18个铁路局(公司)原有的铁路工程交易中心。通过改革铁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机制,保障铁路建设市场主体平等、充分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