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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8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对2023年度集团公司本部内控自评价及南宁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铁路枢纽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市民卡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宁轨道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南宁轨道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城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9家重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内控监督评价,本次项目上限控制价为260,000.00元整(含税)。根据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现就本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比选。
一、项目内容
对2023年度集团公司本部内控自评价及南宁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铁路枢纽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市民卡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宁轨道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南宁轨道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城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9家重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内控监督评价。本次评价总体围绕内部控制五要素,对企业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内控体系建设情况
(1)内控体系是否建立健全;
(2)内部管控体制机制是否完善;
(3)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是否完善,是否融合企业内控、风险和合规管理和相关要求;
(4)内控监督评价体系是否建立完善;
(5)风控文化建设是否到位。
2.内控体系执行情况
(1)重点领域日常管控是否完整、全面控制、执行有效;
(2)重要岗位授权管理和权力制衡是否合理,不相容岗位职责是否相分离;
(3)重大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及应急预案;
(4)关键风险指标是否存在异常波动;
3.内控信息化情况
(1)信息系统建设是否建立健全;
(2)内控信息化与业务信息系统是否有效对接,并将内控体系管控措施嵌入各类业务系统;
(3)智能监管风险预警是否固化至信息系统。
4.内控体系监督评价情况
(1)企业自评是否有序规范开展,客观、真实、准确揭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内控缺陷、风险和合规问题进行全面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2)集团是否开展重要下属单位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
(3)是否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内控体系进行外部评价,包括对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评价;
(4)整改监督是否落到实处,明确内控缺陷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整改效果进行检查评价;
(5)是否严格执行内控体系考核机制。
5.其他
(1)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
(2)对集团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必须开展监督评价。
(3)内控自评价“零缺陷”的下属企业必须列入本年度监督评价范围。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若以分所名义参与比选申请,须出具总所授权书),持有合法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资格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截至评价业务合同立项审批完成日,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的招标招商中的招标公告处下载比选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四、比选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 2 月 19日上午9:00
2.地点: 广西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栋104会议室
五、比选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
联系人:审计部/监事会工作部 刘工;电话:0771-2778951
邮 箱:nngdsjb902@163.com
附件1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集团公司内控评价比选文件-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