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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7-10
1.招标条件
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年基坑及周边监测项目已由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立项审批,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每个地块建设开发所设立的项目公司,项目招标人为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Ⅱ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招标范围:宁波市其他区(县)(除鄞州区外)2023-2024年基坑及周边监测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服务期限:委托时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按一事一委托进行实施。每个具体项目服务期限由招标人在项目任务单及后续《一事一委托协议》中明确,中标人须在招标人书面通知的规定时限内完成对应项目的基坑及周边监测工作,且经招标人确认。最终服务期限以委托期限内下发的项目任务单及后续《一事一委托协议》载明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且经招标人审核确认通过为止。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每个项目服务期限,投标人不得因此要求调整费用。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自行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拟派项目负责人。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16时00分。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576196707@qq.com。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0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26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7月31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党工部(纪检监察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进行网上发布。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杨辉
电 话:0574-83888632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范少亮、朱雪洋、林虎、李薇、范琦
电 话:0574-8908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