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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服务范围
福州地铁集团本部及运营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含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1.2 服务内容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实际委托为准:
(1)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工作;(2)经营活动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3)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法律服务工作;(4)运营过程中的法律服务工作;(5)投资、融资的法律服务工作;(6)资源开发方面、招商管理、资产处置活动的法律服务;(7)对涉及比选人、比选人参股企业中涉及的与比选人有关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及对策;(8)协助比选人起草、修订各类招标文件、合同范本,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运营管理、生产经营、投融资、资源开发等项目中涉及的招标文件、合同文件;(9)对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变更、签证、索赔、结算、争议等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和对策;(10)应邀参加各类重大项目的合同谈判;(11)比选人委托的其他法律咨询和合规管理工作;(12)中选人就上述工作内容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必要的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合规管理评价、律师函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1.3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30万元/年。
1.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1.6 总价最高限价(含税):900,000.00元。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核发通过年检、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2 供应商拟派的服务团队人员须满足最低配备要求(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2.3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比选。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公告在福州地铁官网(http:// www.fzmtr.com)发布,参选人若有意愿,请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0日,每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提供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盖章扫描件至本公告5.1指定邮箱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1 请于2025年3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参选文件送至本公告5.2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4.2 参选文件须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的联系人,比选人不接受任何邮寄、电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形式的参选文件。
5.联系方式
5.1 参选文件澄清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91-86308222
邮箱:516819261@qq.com
5.2 参选文件送达地址
送达单位: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福州地铁大厦东塔四楼第三会议室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91-86308222
5.3 监督部门: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电 话:0591-86308083
附件: 《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