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110kV魁岐主变电站与配套线路工程施工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闽发改网审交通【2022】7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地铁二号线东延线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魁岐变配置电力主变2X25MVA,新建两条110kV电缆线路,单回路敷设,ZC-YJLW03-Z 64/110 1*500电缆路径长度约10.028k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110kV魁岐主变电站与配套线路工程施工,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①前期工程:三通一平(含场地清障)、临时占道、交通疏解及市政道路破复(除行政单位受理的市政道路修复外)、配合辅助工程等前期工程;
②主变电站:主控配电楼及附属配套工程(消防水池、水泵房、事故油池、围墙、绿化、场内道路等)土建、装饰、机电及电气安装工程,系统通信设备安装、电力监控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配合主所相关BIM平台建设等;
③配套线路工程:电缆沟、电力钢构桥、电力排管、非开挖导向拉管、工井、道路破除、修复等;线路通信,普通光缆敷设;电力电缆敷设、配合线路相关BIM平台建设;
④不含魁岐主变电站35kV配电装置、电力监控系统(含站控层设备、五防、主变测控、35kV保测等)、电能计量(仅40.5kV气体柜电能表)、门禁系统(采购)和FAS系统(采购及安装),该部分由招标人另行采购。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用户需求书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223180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77个日历天,暂定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和送电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电力类或电气类或建筑电气类或机电类专业工程师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所工程施工和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工程施工(变电所与线路工程若非同一工程,则变电所与线路工程需各提供一个业绩,单独扩建和通讯线路业绩不算)。
3.6. 其他资格要求:施工项目管理关键人员必须满足下表最低配置标准 。
施工项目管理关键人员最低配置标准表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任职条件 |
人员
属性 |
年龄要求 |
兼任要求 |
一、施工项目部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电力类或电气类或建筑电气类或机电类专业工程师职称。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
3.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担任过已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所工程施工和已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变电所与线路工程若非同一工程,则变电所与线路工程需各提供一个业绩,单独扩建和通讯线路业绩不算)。 |
本单位在职职工 |
60周岁及以下 |
专职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3个及以上已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所工程施工和已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工程施工的技术管理经验(变电所与线路工程若非同一工程,则变电所与线路工程需各提供至少三个技术管理经验,单独扩建和通讯线路技术管理经验不算)。 |
本单位在职职工 |
60周岁及以下 |
专职 |
3 |
项目部安全员 |
1 |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C证),具有从事2年及以上同类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历。 |
本单位在职职工 |
60周岁及以下 |
专职 |
4 |
项目部施工员 |
2 |
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具有从事2年及以上同类型工程施工管理经历。 |
本单位在职职工 |
60周岁及以下 |
|
5 |
项目部质检员 |
1 |
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具有从事2年及以上同类型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经历。 |
本单位在职职工 |
60周岁及以下 |
专职 |
注:
(1)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满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
(2)项目部安全专职人员强制要求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3)专职:是指不得兼任本标包施工项目部和作业层班组任何职务(以下情况除外:本标包组塔作业层班组骨干可与本标包架线部分作业层班组骨干适当兼职;当本标包按要求只配置同一套作业层班组时,则该标包作业层班组骨干可以兼任本标包施工项目部人员(但不能兼任项目负责人)),且不得兼任其他待建或在建基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作业层班组任何职务。兼任情况不含同一工程相邻发包或分期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因非承包商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120天三种情况。
(4)同类型工程:是指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且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相同的项目;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类型。
(5)本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与本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或建立劳动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应出具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复印件。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6)上表所列人员为最低配置要求,中标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配置满足现场需求的各类管理和施工人员,同时建设单位可根据施工现场需要,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增派相应数量的各类管理和施工人员。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完整填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后,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公告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以及报名费转账凭证发邮件至我司(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箱地址:491801661@qq.com。
4.3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用户需求书、招标图纸等)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费缴纳账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919 0677 0310 801
注:转账备注项目名称,若个人转账,备注单位名称。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形式;③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交至秀山评标基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山前路103号秀山评标基地),接收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及报名费转账凭证,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网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zmtr.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新港道4号 ,邮编:350004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 83093903,传真: /
联系人: 聂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287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491801661@qq.com
电话:15967135953,传真:0591-87625996
联系人:吴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新港道4号
附件: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