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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2024 年度车辆燃油采购项目(重)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338   更新时间:2024-4-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2024 年度车辆燃油采购项目(重)“招标人”为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CTZX-2024-HW003

项目名称: 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2024 年度车辆燃油采购(重)

招标含税预算金额: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

招标范围: 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2024 年度车辆燃油采购项目(重)选定一家燃油供应商提供 92#、95#汽油和 0#柴油的加油服务

服务地点:全国境内县级及县级以上设立的加油站

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1)具有成品油批发、零售资格、且能供应92#、95#汽油及0#柴油的国内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具备有效的市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当事人黑名单,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由于本项目涉及行业特殊,接受分公司参与投标,投标人属分公司的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证明  

6)若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须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7)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成品油质量标准(GB19147-2016《车用柴油》、GB 17930-2016《车用汽油》(遇新标准出台按投标人新标准实施)的车用柴油、车用汽油及国家成品油购销相关规定,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并标注有CMA或CNAS标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所经营油品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9)投标人或其上级公司在全国境内县级及县级以上设立的加油站,可以供应92#、95#汽油及0#柴油。

10)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以上1-10项必须满足。

4.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在2021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有过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定向供应成品油服务项目的业绩,以上业绩要求为不接受分包或转包的合同业绩。

4.3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以上1-2项必须满足。

5.资格评审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评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e车网(http://www.ecrrc.com/,在公告附件里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7.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 2024年 5 15 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71号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401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但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与签署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身份证,以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

7.3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统称“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处签到确认参加开标会。开标前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限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外籍有效护照,下同)的原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还必须同时出示投标授权书原件,以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e车网(http://www.ecrrc.com/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发布

8.招标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13117711714

9.联系方式

人: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21-6号 地 址:南宁市云景路71

编:530000 邮 编:530022

人:范工 人:郑工

话:17377029703 电 话:0771-4800838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1059625842@qq.com 电子邮件:ctzx06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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