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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将实施禁带宠物乘坐地铁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9247   更新时间:2013-3-2  

 

乘客不能携带宠物乘坐地铁,否则将被处以5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2013年3月,建设部发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大运量的城市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是指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正常安全运营而设置的轨道、隧道、高架道路(含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风亭、车辆、车站设施、车辆段、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等设施。



建设部表示,制订《办法》是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正常、安全运营,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者的合法权益。如《办法》中明确规定,乘客不能携带宠物乘地铁、不能在车厢内吸烟、乱扔果皮。

关于运营管理

地铁停运乘客有权退票

【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因故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单程票价退还票款。

【现状回访】城市轨道交通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影响运行时,运营单位一般会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运行;无法恢复运行时,他们会组织乘客疏散和换乘。市地铁运营公司表示,地铁因故不能正常运行时,他们会给提出要求的乘客退票。

车站不配急救箱最高罚5000

【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配备急救箱,车站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违反此行为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现状回访】目前,市地铁运营公司负责运营的1号线、2号线、13号线等线路中,每条线路的每座车站都配备有急救箱,备有各种常见的急救药品、器具。车站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掌握了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车厢内吸烟最高罚500元

【规定】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行为:(一)在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二)在车站、站台、站厅、出入口、通道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或者擅自摆摊设点堵塞通道的;(三)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四)攀爬、跨越围墙、护栏、护网、门闸;(五)强行上下列车;(六)在车厢或者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乱写、乱画、乱张贴;(七)携带宠物乘车;(八)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和乘客安全的其他行为。违反本规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现状回访】目前,本市大部分运营的地铁线路采用人工巡视检查,当工作人员发现乘客在车厢内吸烟时,会进行制止。

携危险品乘车最少罚50元

【规定】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腐蚀性的危险品乘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的乘客,应当责令出站;拒不出站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违反本规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现状回访】记者了解到,由于本市地铁运营公司为企业,并无执法权,所以一般不会对携带危险品的乘客进行处罚。危险品的检查工作,主要靠地铁区域的公安人员,他们会在站区巡逻,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检查。

关于应急管理

运营单位须做应急预[FS:PAGE]案

【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制定地震、火灾、浸水、停电、反恐、防爆等分专题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现状回访】目前,市地铁运营公司已经制订了防火、防爆、反恐、车辆事故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演练。今年上半年,他们已经进行了20多次演练。此外,市消防局已经为地铁的每个站点配备了应急的空气呼吸器。

乘地铁伤亡承运方担责

【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

  【现状回访】目前,乘客私自闯入本市地铁隧道、从站台跳入轨道的情况相对较多,此类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不应该由运营部门承担。而地铁运营过程中造成乘客伤亡的情况很少发生,如果确是地铁运营方面的责任,公司内部有相关的赔偿规定。

  停运前不公告最高罚1万

  【规定】停止运营时,未提前向社会公告和报告主管部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现状回访】北京地铁是分段供电的,即使是多年前城西大面积停电,也只是西部地区地铁停运,未曾出现过全线停运的情况。因事故等导致的局部停运,地铁运营部门都会及时在相关站区公告。

  ■马上就访

  运营方可成立安检机构

  昨天,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是第一部在全国范围适用的部门规章。《办法》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对规范轨道交通运营者的行为和有效保护乘客权益及人身安全意义重大。

  “《办法》施行后,运营部门可成立相应的机构来执行,也可以和公安部门协同检查。”这位负责人说,《办法》首次明确了运营部门可对乘客进行安全检查,赋予了运营部门相应的行政权力。也就是说,乘客既有权利要求运营单位提供安全有效的运营服务,同时也有义务配合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我想运营部门的检查应该会得到乘客理解。”为了充分维护和保证乘客利益,保证《办法》落实,建设部有关部门还将对各地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关于安全管理

  逃生设施有问题最高罚1万

  【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反恐、消防管理、事故救援等有关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设置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防护监视、紧急疏散照明、救援等器材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按期更新,并保持完好。违反本规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现状回访】目前,北京地铁各个车站都基本具备各种逃生设备,地铁1号线、2号线由于历史原因尚存不足,但本市已经开始了对两条地铁线的升级改造。

  保护区内擅自施工最少罚1万

  【规定】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50米内,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米内,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10米内均为保护区。在保护区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或在过江隧道段挖沙、疏浚河道作业时,作业单位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或未征得运营单位同意后擅自动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状回访】去年下半年,市路政局公布《关于加强穿越既有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工程管理的通知》,要求过轨[FS:PAGE]工程的设计文件应组织鉴定,鉴定结果须报市路政局备案,未经设计鉴定和备案的工程不得擅自开工。此外,去年出台的《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也做了相关规定,禁止在地面轨道线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和人行过道,禁止在地面轨道线路弯道内侧建造影响行车瞭望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种植影响行车瞭望的树木。

  个人损坏电缆最少罚500元

  【规定】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行为:(一)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装置;(二)损坏车辆、隧道、轨道、路基、车站等设施设备;(三)损坏和干扰机电设备、电缆、通信信号系统;(四)污损安全、消防、疏散导向、站牌等标志,防护监视等设备;(五)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其他行为。个人或者单位违反本办法的,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现状回访】目前,盗窃分子盗割地铁13号线、八通线电缆的情况时常发生,运营部门除向警方报案外,他们还已经开始在地铁13号线加装保护电缆的防护凹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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