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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线网场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992   更新时间:2023-10-17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南宁轨道交通线网场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比选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南宁轨道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比选编号:202308080010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在广西南宁市城区的6个场段:1号线项目西乡塘停车场址位于西乡塘区石埠镇,屯里车辆段位于青秀区云景路83号;2号线安吉综合基地项目地点位于西乡塘安吉镇;3号线心圩车辆段项目地点位于西乡塘新际路;4号线五象车辆段项目地点位于良庆区良庆镇;5号线那洪车辆基地项目地点位于江南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装机容量25.37MWp,其中屯里车辆段光伏系统总装机容量4.34MWp,西乡塘停车场光伏系统总装机容量2.02MWp,安吉综合基地光伏系统总装机容量4.15MWp,心圩车辆段光伏系统总装机容量2.06MWp,五象车辆段光伏系统总装机容量5.40MWp,那洪车辆基地光伏系统总装机容量7.40MWp。

上限控制价:人民币647700.00元(不含税)

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4620.00 万元,甲供设备部分属于监理范围,但不计入取费基数。

工程施工工期:项目计划工期270日历天(9个月,含试运行1个月)

监理计划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施工阶段监理工作预计服务工期为8个月,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以比选人发出进场通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比选人保留施工工期调整的权利,施工工期调整后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比选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并承担因施工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划分: 无

监理范围:

南宁轨道交通线网场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项目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质量、进度、信息管理及工程协调管理服务,以及设计联络、甲供设备出厂验收及开箱验收、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并网、竣工验收、整体工程竣工结算、移交、缺陷责任期等相关工程监理服务。

设计单位(如有): /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并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

3.2 比选申请人业绩要求:2018 年以来具有一个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国内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业绩或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监理业绩或11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监理业绩。

3.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电气工程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3.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熟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5.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监理工作经验; 6.至少担任过一个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国内光伏发电项目或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11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7.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3.4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比选申请。

3.5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2)比选资格没有被住建部或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或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3)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4)在比选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5)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5.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5.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3年 10 月25 日9时00分- 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屯里车辆段综合楼205会议室,递交现场联系人:陈工 电话0771-2778317;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3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发布。

7.比选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0771-2778084。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陈工、闫工

电 话:0771-2778317、0771-2778127

传真:

电子邮件:chenling1@nngdjt.com

南宁轨道交通线网场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比选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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