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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2-2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以《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55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川东至宜昌北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34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国内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桥梁伸缩缝、嵌缝材料、声屏障、分开式扣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
建设规模: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线路起自汉口站,利用汉宜铁路17.9公里设线路所后新建线路向西,经汉川、天门、钟祥、京山、荆门、当阳至宜昌,接入宜昌至郑万高铁联络线闵家冲线路所,线路全长313.8公里,其中新建线路长295.9公里。
其他: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引入枢纽地段根据行车速度合理确定。最大坡度:2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级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桥梁伸缩缝、嵌缝材料、声屏障、分开式扣件。
包件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8 个包件。
交货地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计划交货期:2023年2月至工程结束。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基本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物资生产商。
2.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 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4.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一)桥梁伸缩缝
1.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通桥(2018)8370》标准出具的近3年内(2020年1月以来)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内(2020年1月以来)高速铁路投标产品(除允许外购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与铁路建设管理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证明)。
(二)嵌缝材料
1.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无砟轨道嵌缝材料》(Q/CR 601-2017)标准出具的近3年内(2020年1月以来)的硅酮类填缝密封胶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内(2020年1月以来)高速铁路投标产品供货业绩证明(与铁路建设管理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证明)。
(三)声屏障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2.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TB/T 3122-2019)出具的近3年内(2020年1月以来)招标物资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至少应包含吸声系数、降噪系数、计权隔声量、抗冲击、抗风压、防火、防腐蚀、抗疲劳、防水、外观等性能指标。
3.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内(2020年1月以来)300-350km/h高速铁路声屏障供货业绩证明(与铁路建设管理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内(2020年1月以来)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站段单位出具的同类投标物资安全运行证明(须提供与该证明相对应的采购合同)。
(四)分开式扣件
1.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内(2020年1月以来)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8 个包件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8个包件(适用于分包件的招标项目)。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 。
3.4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2月20日至 2023 年2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包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 年3月29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bidcloud.cn)、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08号澜桥公馆7号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7-5112749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联 系 人:刘 慧
电 话:13317173652
电子邮件:11023820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