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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9年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主所、外电线路及供电线路设备设施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186   更新时间:2026-5-21  

 

1. 招标条件

2026-2029年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主所、外电线路及供电线路设备设施维保项目已由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

市域(郊)铁路作为城市电网的重要电力用户,其供电系统内的每座110kV牵引电力合建主变电所(以下简称主变电所)均配置两路独立的进线电源,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每回电源带一台牵引变压器和一台电力变压器。正常运行状态下,两回110kV电源同步供电,其中一路电源为电力变压器供电,另一路电源同时为牵引变压器和另一台电力变压器供电。牵引变压器采用一用一备的运行模式,由运行中的变压器承担本所正常牵引供电范围内的全部牵引负荷。此外,每路进线电源容量均需满足所内全部一级、二级负荷需求;110kV母线依托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分别承载各供电分区内的用电负荷,以此保障市域(郊)铁路安全稳定运营。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包含两条线路,共建设4座110kV牵引电力合建主变电所,分别为龙道主变电所、慈道主变电所、云道主变电所、南道主变电所。其中,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设置2座主变电所,龙道主变电所位于龙山车辆段基地内,慈道主变电所位于慈溪市坎墩街道;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同样设置2座主变电所,云道主变电所位于云龙车辆段基地内,南道主变电所位于南部新城停车场内。

上述所有主变电所均有设置综合自动化监控系统。

2.3招标范围:

承担2026-2029年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主所、外电线路及供电线路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进场之日起41个月,分为3个阶段进场,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类(或电气类或供电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供电系统施工或维保项目业绩(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5月21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0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15时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09时30分。

6.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7.1开标时间:2026年6月16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7.3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8.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http://www.nbmetro.com/)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郁子威、柯宁

电 话:0574-8388848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於苏妙、王宇、屠世侠

电 话:0574-88353561

监管(监督)部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74-83884628

邮 编:3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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