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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4-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2023年上海动车段新增检修信息数据采集系统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动车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计划。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检修信息数据采集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标设备的生产或授权代理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能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与轨道交通行业配套的客户列表,以及近两年1份及以上的该类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如涉及到商业机密可隐藏,同一客户仅算一次业绩)。同时,须提供盖公章的“保证客户信息真实”的保证函; 投标人须提供1个及以上使用单位出具的同类设备招标方评价证明。 5.履约信用:投标人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局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检、质量评价等)中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中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中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中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5日 08:30至2023年5月4日 16: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南翔动车所新增检修台账数据采集终端:300元、杭州动车所检修台账数据采集终端:300元、上海南动车所新增检修台账数据采集终端: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上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线下递交: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 14:00,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上海局集团公司标准化交易基地。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动车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姚逸民
电 话: 021-5124390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邮 编: 200071
联 系 人:郭敏喆
电 话: 021-51235298
传 真: /
电子邮件:356466347@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 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9.其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须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国铁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支付】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和【录入缴费凭证】按钮(上传附件信息,整个附件合并成一个.DOC文档上传,附件格式见附件2),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4.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指招标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包件)售卖。(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