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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运营公司2023年中国银联ODA业务接入南宁地铁自动售检票系统的使用费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2、 项目编号:202304200003。
二、 采购要求
1、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交易方式:账期交易。
3、 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4、 报价要求: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包括增值税)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价款、人工工资、管理费、利润、保险履行合同标的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询比价申请人应承担的费用等。
5、 报价保证金:无。
6、 允许报价次数:2次。
7、 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询比价人发出项目启动通知后,询比价申请人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需要询比价人提供的资料清单;询比价人提供相应资料后,询比价申请人须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初稿;询比价申请人根据询比价人的意见进行修订或补充;经询比价人审批通过后,询比价申请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一式8份以及电子文档、扫描文档各一份。
8、 质保期:无要求。
9、 注册资金:无要求。
10、 上限控制价(不含税价):33000元。
11、 是否需要报名审核:否。
12、 不允许分包、转包及联合投标。
13、 收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内指定地点。
三、 补充说明:
1、询比价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结果确定方式——低价成交。评审小组对通过线下或线上提交的报价文件同时开启报价,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比价,报价总价(不含税价,下同)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总价最低的排名第一(①总价相同时,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较短者排名在前;②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也相同时,注册资金较大的排名在前),以此类推,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一者为本项目供应商。
3、比价文件包括:
3.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3.2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3.3资质要求:询比价申请人应为具有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备案公告的资产评估公司且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含有资产评估业务。
4、询比价申请人既可通过线下报价,也可通过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进行线上报价。
5、“允许报价次数”指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价的填报过程可操作次数,以最终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线下报价以报价截止时间递交的最后一份报价文件为准。
6、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无效:
6.1比价文件必须按询比价公告格式填报,否则其报价无效;
6.2通过线下报价的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纸质盖章版比价文件;通过e车网线上报价的必须上传加盖公司公章PDF格式比价文件扫描件,否则其报价无效;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价项目比价;
6.4询比价申请人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价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比价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6.5同一询比价申请人不得在线下和线上同时报价,否则不论其线下、线上报价是否一致,其线下、线上报价均做无效报价处理;
6.6不含税总价高于上限控制价的,其报价无效;
6.7分项报价表中,所有分项服务报价及总价均必须唯一,否则其报价无效;
6.8分项报价表中,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以较低的价格作为询比价申请人的评审价格及成交价格,评委可以电话要求询比价申请人于30分钟内答复是否接受上述规则,并于规定时间内将盖章版确认材料扫描或拍照发至指定邮箱,若不接受或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9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或其他询比价文件及附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的,询比价申请人提报低于采购要求的,其报价无效;
6.10上传扫描件模糊不清影响评审的,其报价无效;
6.11对未中选人,采购人不对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比价文件;
6.12比价文件实质性不响应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其报价无效。
7、罚则
7.1若询比价申请人未按要求提出疑问,在成交后无法满足采购需求或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3个月内禁止参加我公司采购活动;
7.2若询比价申请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1年内禁止参加我公司采购项目;
7.3若询比价申请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且存在故意扰乱竞争情况的,3年内禁止参加我公司网上采购项目。
8、询比价申请人满足1家即可进行评审。
9、接受提疑开始时间:2024年1月11日8:00
接受提疑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7:00
10、通过线下报价的供应商请携带比价文件,及分项报价表电子版,于2024年1月18日15:00-15:30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1号线屯里车辆段综合楼205会议室签到并递交文件,逾期不予接收。
四、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工,电话:0771-2778976;联系人:苏工,电话:0771-2778625;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771-2778084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屯里车辆段,邮编:530025。
2-1:承诺书.doc
2-2:分项报价表.xlsx
2-3:技术需求及数量表.xlsx
2-4:运营公司2023年中国银联ODA业务接入南宁地铁自动售检票系统的使用费市场价值评估项目合同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