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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6-19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汉市轨道交通国博中心南站附属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
招标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武汉市轨道交通国博中心南站附属工程
报建编号:42010320160704001
招标编号:HBCZ-17050911-241724
一、工程概况:武汉市轨道交通国博中心南站附属工程,位于汉阳区国博大道与四新南路交汇处。附属工程设置于武汉市轨道交通国博中心南站上方,与车站出入口、疏散出入口等合建。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4113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三层,建筑高度为15米。
二、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武汉市轨道交通国博中心南站的附属工程。
三、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共有 1 个标段;
四、工期:工期为240日历天;
五、投资额:本次招标的总投资金额约为8892万元。
六、资金来源:城建资金、银行贷款及自筹。
七、投标单位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如下:
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来具有类似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
3、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证必须注册于投标申请单位(注册证书),同时必须具有类似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及经验,应当委托拟派的项目经理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负责处理本企业在该项目投标活动中的相关事宜,拟派的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需包含合同、已完工业绩需提供竣工证明,上述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和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的条款、表格等;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资料需要显示其姓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投标申请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有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八、参与方式:
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2、完成注册登记后,投标申请人于2024年06月19日16时30分至2024年06月24日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应与网上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一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应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标段(包)的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
九、资格预审申请的递交方式、时间及地点:
1、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10时00分。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解密方式:
在申请截止时间后,投标申请人根据招标人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系统”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资格预审方式:
1、对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资格预审办法: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评审制);
3、合格投标人的数量: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不超过15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招标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77号
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景园C区30栋101室
联系人:董强 付艳 屈松园 韩小玲
电话:1397104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