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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安检及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966   更新时间:2024-9-20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安检及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

招标人: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HBCZ-24160601-242814

项目名称: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安检及安保服务项目

一、工程概况: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一期及三期葛店段全长23.5公里,由武汉东站至葛店南站,共设14座车站和1座主变电所(未来三路主变电所)。东段二期全场12.5公里,起于一起工程终点武汉东站,止于武昌站东广场站,共设7座车站。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全长4公里,起于东段二期工程终点站武昌站东广场站,止于江安路站,共设2座车站。

二、本次招标范围: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一期、三期葛店段、东段二期及三期23座车站和1座主变电所(未来三路主变电所)的安检及安保服务。

三、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四、投资额:5523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计划工期(或交货期):暂按954日历天计算,具体服务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为在中国注册的有服务能力的国内服务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服务范围包括安全检查。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轨道交通或机场或铁路等公共交通行业常态安检服务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收款材料等证明文件,上述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和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的条款、表格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申请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投标方式:

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2、投标申请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www.whzbtb.com)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3、投标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九、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9月20日16时00分至2024年9月25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0:00时。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解密:在申请截止时间后,投标申请人根据招标人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系统”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十二、资格预审:本项目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截止后,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与投标。

招标人: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景园C区30栋101室。

联系人:韩小玲 付艳

电话:027-88776785 88776272

传真:027-88776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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