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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2-21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
上限控制价:14万元。
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项目地点:广西南宁市
比选范围:南宁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二号线建设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二号线东延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轨道交通六号线建设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代管公司(广西城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等相关的法律事务。
注:南宁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注册成立,未来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可能会成立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存在代管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
2.比选申请人(参选人、应征人)资格要求
2.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
2.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律师事务所总所及分所只允许其中一家参与比选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比选(询比价、公开征集)文件的获取
4.1比选(询比价、公开征集)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
注:比选申请人(参选人、应征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询比价、公开征集)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参选人、应征人)自行承担。
5.比选(询比价、公开征集)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5.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3年3月2日9时(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楼104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3请比选申请人(参选人、应征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参选人、应征人)必须由比选申请人(参选人、应征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南宁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
邮编:530025
联系人:徐工
电话:2332857
纪检监督:2332869
附件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