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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咨询、监造及项目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255   更新时间:2024-11-12  

 

1招标条件

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三津~天池山)己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桂发改交通 [2022]1026批准建设,本次招标项目为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咨询、监造及项目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202409230003

2.2项目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咨询、监造及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2.3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2.4项目规模: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西起三津站,东至天池山站,线路全长28公里,均为地下线,设置车站21座,其中换乘站11座。设置盘古车辆段。与5号线、3号线分别共用仁和主变电所、荔园主变电所,采用全自动运行系统,与1号线共用控制中心。6号线一期采用4/6辆编组的B型车,初期配属4辆编组22列/88辆、6辆编组11列/66辆,共计33列/154辆。6号线一期工程采用全自动运行 UTO 模式,电动客车按 UTO 标准进行设计

2.5招标范围: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咨询、监造及项目管理服务,包括:

(1)负责编制、管理与实施全自动运行车辆咨询、监造与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并提供至所有车辆质保期结束的全过程服务;

(2)依据最新国家政策、规范及运营需求编制南宁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4/6编组的全自动运行车辆(含牵引系统,下同)用户需求书;

(3)提供车辆各阶段设计联络服务,协调完成设备的安装、车辆系统联调及在初期运营阶段与车辆有关的技术支持与协调,同时负责车辆各系统之间及车辆与外部各系统之间接口的协调和管理,确保车辆接口设计合理且无合同费用变更;

(4)负责本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管理及合同管理;

(5)对6号线车辆招标模式提供建议、指导,对全自动运行、智能运维、绿色低碳及全生命周期维保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给出具体建议,在可靠性、可适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进行策划和监控;

(6)如招标方需要,投标方需负责承担招标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车辆用户需求书专家审查、重大技术方案专家审查等)时所产生的专家服务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的评审费、交通费(如适用)、住宿费(如需住宿)以及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可能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2.6合同估算价:含税价为人民币柒佰陆拾伍万肆仟元整¥7654000.00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全部车辆质保期结束止

2.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在设备、人员、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R有要求:2019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咨询或监造项目业绩,联合体双方业绩均认可

3.3 财务要求:R无要求有要求: /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R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1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认定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处罚期内通报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名单为准,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以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名单为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3.5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所从事专业为轨道机车车辆相关专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车辆设计、制造、建设、运营维护工作(至少一项)丰富经验,信誉良好,且应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咨询或监造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2)联合体组成:牵头人只限一家,成员只限一家;(3)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认可为投标人业绩;(4)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关文件。【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R不给予 经济补偿。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本项目无需报名。

6.2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通过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后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招标(采购)文件供潜在投标人网上浏览及免费下载有关事项的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评标方式

R综合评估法

9咨询费用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index.html)上发布。

11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联系方式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A2

编:530029

人:张工

话:0771-23329690771-2338602

真: /

电子邮箱: /

址: www.nngdjt.com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国际名都A1611

编:530028

人:李东东、刘芷茵

话:0771-2820109

真:0771-2820109

电子邮箱:liuteng@cntcitc.com.cn

址: https://www.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号:020004961920036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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