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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8-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站中心机房UPS电源更新招标人为上局-上海站,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站中心机房UPS电源更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或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人是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具有合法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2年(2022年至今)国内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2年(2022年和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
3.1.4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UPS电源、电池组、配电柜及电器开关)须具备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和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
3.1.5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及履约信用:不接受2023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2023年至今被国铁集团纳入过“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
3.1.6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产品不得含有未通过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的产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日 11:00至2024年8月8日 11: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 09:00,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新2号楼108室(具体开标室以标准化交易基地大屏显示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局-上海站
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邮 编: 200071
联 系 人:董工(报名相关)、周工
电 话: 021-512 35525/021-512 35298
传 真: /
电子邮件:331325703@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 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9.其他
1.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获取“用户码+密码+验证码/随机码”。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国铁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支付】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和【录入缴费凭证】按钮(上传附件信息,整个附件合并成一个.DOC文档上传,附件格式见附件2),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4.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指招标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售卖。(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