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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7-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成都局集团公司2023年车务车站运维第2批计划_平调配件叉车电瓶等采购项目(第3次)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货物生产或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3.2.1 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资质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授权经销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授权代理商、授权经销商投标。授权代理商、授权经销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本包件的授权资料(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2 许可和认证要求:
制造商、授权经销商(代理商)都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造商须提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授权经销商(代理商)还应提供其所代理的生产商符合本条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3 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须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相应设备。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授权生产制造商生产投标产品的相应设备。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的数量型号明细表。(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
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4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需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 13%的增值税发票。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 2020、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两年的公司据实提供资
料),且不存在亏损情况(净利润判断)。(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的,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产品须提供含有 CMA 认证或 CNAS 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 或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 CAL 标识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由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和售后服务良好的证明(加盖鲜章)。投标人近 3 年未发生因设备质量引发的责任安全事
故。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进行电叉电瓶的安装、维修及电叉的维修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包括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维修人员资质等。(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6 供货业绩要求:无(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7 履约信用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本次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自身违约、不按合同履约造成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2.8 其他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接受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资质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授权经销商。授权代理商、授权经销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本包件的授权资料。
3.5 未按要求报名或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4日 18:00至2023年7月31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第17包: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8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采购 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三段 394 号
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 号附 1 号成都铁路综合大 楼 11 楼
邮 编: 610051
联 系 人:陈鸿琳
电 话: 028-86452288 /13408602934
传 真: /
电子邮件:948694956@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 号: 5100 1885 3360 5912 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