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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柳线ZPW-2000轨道电路补偿电容大修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衡阳电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大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衡阳电务段。本项目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柳线ZPW-2000轨道电路补偿电容大修
2.2交货地点:衡柳线衡阳电务段衡阳南信号车间、永州信号车间
2.3交货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
2.4招标范围:衡柳线白沙洲等11站ZPW2000轨道电路补偿电容
序号 |
包件号 |
细目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1# |
电气设备及器材 |
侧挂式全密封补偿电容(含防护套管、卡具及相应螺杆等配件) |
ZPW·CBG1-M 25μF |
个 |
197 |
中标后30天内
|
衡柳线衡阳南车间 |
|
轨枕式全密封补偿电容(含防护套管、卡具及相应螺杆等配件) |
ZPW·CBG2-M 25μF、60μF、80μF |
个 |
4114 |
衡柳线衡阳南车间、永州车间 |
|
轨枕式补偿电容防护罩(含不 锈钢固定螺丝套件) |
III型 |
个 |
4114 |
衡柳线衡阳南车间、永州车间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产品生产或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能生产包件中相应工装设备的原厂生产能力。需具有中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二年内(2021年11月至开标之日前)招标设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
4)生产能力: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5)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锐一般纳税人,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内(2021年10月至开标前)投标物资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同类设备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以上均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广州局局集团有限公司部室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过去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局(集团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规格
4.1 补偿电容器应满足国家标准和原铁道部有关的行业标准及技术条件:
1) 《客运专线铁路信号产品暂行技术条件汇编(一)》(科技运 [2008] 36号)中“ZPW-2000A无绝缘轨道电路设备”部分
2) 《ZPW-2000系列轨道电路补偿电容器》(Q/CR 781—2020)
3) 《高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铁总运[2015]322号)
4)《轨道交通电磁兼容第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GB/T 24338.5—2009)
5)《铁道信号设备雷电电磁脉冲防护技术条件》(TB/T 3074—2017)
6)《铁路信号故障——安全原则》(TB/T 2615—2018)
7)轨道交通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规范及示例(GB/T 21562–2008)
8)《ZPW-2000轨道电路技术条件》(TB/T 3206-2017)
9)《高速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6-2018)
4.2 技术规格
1)补偿电容器在正常运用条件下使用寿命不低于6年。
2)补偿电容器中的引接线与塞钉应符合《ZPW-2000系列轨道电路补偿电容器》(Q/CR 781—2020)的相关规定。
3)补偿电容器采用全密封电容,容量为25μf、60μf、80μf,引接线与钢轨连接使用标准塞钉,塞钉的直径为9.8mm。补偿电容器应根据现场需要采用加粗(9.9、10、10.3mm)的塞钉和加长的引接线。
4)补偿电容器供货需包含全防护结构电容(包含有整体电容防护罩)、螺母(包括防松螺母)、垫片、有砟段电容防护盒、各类固定卡具等安装配套材料。
5)补偿电容器表面应无划痕、无破损,两端密封面应平整、光滑、无气泡,标志正确、完整、清晰。电缆引线外皮无裂纹、无破损。
6)补偿电容器引接线不需要防护胶管。
7)有砟道床补偿电容器安装于电容枕内,能满足电容枕种安装方式。
8)补偿电容器的电容偏差:±5%。
9)补偿电容器以及配件等安装应满足杭深线高速列车运营的要求。
10)ZPW-2000轨道电路补偿电容设备需满足列控编码的区间无绝缘轨道电路、站内有绝缘轨道电路的使用要求。
4.3包装要求
所提供物资的包装应适应长期运输、装卸,室外存放当中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
4.4售后服务
供货方应保证产品的制造质量,在质量保证期内无偿为买方提供售后服务,免费更换非买方原因损坏的部件,供货方要对产品实行终生服务,及时提供零配件,经常走访用户,为用户解决技术难题,设备遇紧急故障时供货方要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赶到现场。产品中装配的供货方外购配件出现质量问题,维修及更换配件一律由供货方负责。
5.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5日18时至2023 年11月8日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图强里2号衡阳电务段高铁信号科 (电话:18073182522,受理人:王工)预审资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8日18时00分。
7.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9日14时00分。
7.3投标文件等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送到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图强里2号衡阳电务段高铁信号科,超过竞标截止时间,作自动放弃处理。竞标函等资料报送一式叁份,1本正本、2本副本。
7.4投标竞价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产品认证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需要委托他人代理时,须递交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
7.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衡阳电务段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图强里2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07318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