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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243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声屏障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2.2建设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包括西延伸段及东延伸段。西延伸段起自慈城西站,终于已运营的4号线慈城站,线路全长约1.77公里,采用高架敷设方式,设车站1座,站间距约1.77公里;东延伸段起自已运营的4号线东钱湖站,终于国际会议中心站,线路全长约2.37公里,采用地下敷设方式,设车站1座,站间距约2.39公里。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2.3计划工期:260日历天(2023年9月15日-2024年5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2.4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高架段声屏障制作和安装、声屏障防雷接地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4800万。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声屏障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③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3.1项的规定。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办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电子交易平台运行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其他公告内容/
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袁钢辉
联系电话:0574-88383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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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675号新天地商务大楼10号楼2003室
联系人:陈芸、陈迪阳、孙莉莉
联系电话:0574-8839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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