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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电务段2025年自行安排技术改造锂电钢轨钻孔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电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牡丹江电务段2025年自行安排技术改造项目锂电钢轨钻孔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锂电钢轨钻孔机5台,为解决现场配合工务更换钢轨作业,杜绝保存、使用过种中消防隐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施工维修作业安全,需费用10.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一)资质要求。
1.市场主体身份。
(1)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此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报价),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证明。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行政许可及认证。
(1)行政许可。
无。
(2)强制性认证。
①投标产品配套使用的充电器须通过3C国家安全认证,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期3C认证证书。
②投标产品锂电池组须通过3C国家安全认证,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期3C认证证书。
(3)非强制资质认证。
无。
3.质量保证能力。
(1)质量检测报告。
标的产品需具有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标准号:GB/T34570.1-2017、GB31241-2022)出具的近 三 年内( 2022 年 7 月至 2025 年 6 月)产品型式试验报告/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2)其他质量要求。
无。
(二)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
需具有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供货业绩,要求提供标的产品制造商近五年内(2020年7月至2025年6月)任一年的发票或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的是代理商供货业绩,则还须提供该代理商与标的产品制造商的发票或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2.运行业绩。
需提供铁路局集团公司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近 3 年( 2022 年 7 月至 2025 年 6 月)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三)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近三年内(2022 年 7月 至 2025 年 6 月)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6.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投标(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在近一年内(2024 年 7月 至 2025 年 6 月),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4)近三年内( 2022 年 7月 至 2025 年 6 月)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记录;
(5)如(2022 年 7月 至 2025 年 6 月)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6)投标物资(设备)使用美光公司产品。
评审要求:1-12、16(2)(3)(4)(5)(6)条须逐条响应,13-15、16(1)条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 2022 年至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每年都需提供,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附在“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 七 资格审查资料(六)供应商的信誉情况表”后;(5)如有此情况应出具复印件附在“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 七 资格审查资料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后。】
六、技术条件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节技术条件。
七、其他条件
(一)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电务段。
结算单位: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电务段。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须提供税率为不低于13%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投标人(报价人)投标(报价)时须提供对应税率发票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填写说明:按照谁结算谁签合同的原则填写,合同签订时须与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一致。)
(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或合同签订后按用料单位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
供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或其他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进口产品供货时须提供海关报关单或原产地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三)履约保证金相关条款。无。
(四)结清款相关条款。
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5%的结清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0日 09:00至2025年8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 09:00,地点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日照街255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电务段
地 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日照街25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侯彬
电 话: 0453-882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