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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板块1号线、3号线、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运营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334   更新时间:2025-4-22  

 

招标编号:YY00-ZTB-FW-25012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板块1号线、3号线、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运营保险项目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板块1号线、3号线、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运营保险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智慧运营分公司各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

1号线(1号线西延段)、3号线、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运营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站、区间、车辆基地、停车场、控制中心、车辆、其他机电设备、备品备件、库存)财产一切险(附加机器损坏险、现金险)、公众责任险及雇主责任险

2.3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板块1号线、3号线、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运营保险项目,具体详见《保险方案》。

2.4服务期限:

Ⅰ标段:1号线(霞浦站至高桥西站)自2025年6月30日00:00起至2030年6月29日24:00止,共计60个月。1号线西延段自初期运营开始之日起至2030年6月29日24:00止,具体起始时间以轨道交通实际初期运营时间为准,预计时间36个月;

3号线自2025年6月30日00:00起至2030年6月29日24:00止,共计60个月。

Ⅱ标段:6号线一期自对外运营(含载客试乘)开始之日起至合同期结束(与8号线一期合同结束时间同步);

7号线自对外运营(含载客试乘)开始之日起至合同期结束(与8号线一期合同结束时间同步),其中小洋江站中涉及市域铁路的设备财产自7号线对外运营(含载客试乘)开始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00止;

8号线一期自对外运营(含载客试乘)开始之日起60个月。

2.5质量要求:在合同期限内,服务满足合同要求。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1号线、3号线运营保险

Ⅱ标段: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运营保险。

注:1.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分别投标,具体规则如下:①若投标人被推荐为某一标段的首席承保人,则不再推荐其作为另一标段的首席承保人;但其仍可参与另一标段投标,允许以共保人身份中标。②若投标人已被推荐为某一标段首席承保人,且在另一标段综合排名第一的,则另一标段的首席承保人由该标段综合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原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以第二名共保人身份中标。

2.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须分别编制、上传各标段的投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保监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资格;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8年及以上保险工作经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在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4229:00至20255723时59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542611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温馨提示:

4.6.1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6.2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的收费标准执行。

5. 保证金

5.1金额:Ⅰ标段:人民币10万元

Ⅱ标段:人民币10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5815时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5120930分。

6.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收。

6.3线上投标相关业务咨询:0574-88029656,技术支持:0574-87187195,软件支持:13396609883。

7.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7.1开标时间:2025512093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其中项目负责人或服务小组负责人(组长或副组长)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现场报到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以证明其出席。

7.3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http://www.nbmetro.com/)、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cbbidding.com/)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杨路286号

人:王炉丹

话:0574-891601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人:汪淑莉、杨未、单琛耘、高琳雯、王辉云、江明、孔晖

话:0574-87425381/0574-87425382

监管(监督)部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人:朱工

话:0574-83888680

编:3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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