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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3-2
招标条件
根据集团公司计统部下发的《关于下达包兰线迎水桥至干塘段增设防护栅栏等302个项目预计划通知单》(计建预〔2025〕26-6号)及概预算审批单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武威工务段,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资本安全生产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武威工务段。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兰新线K270+596、K277+915、K322+182等8座桥梁。
建设规模:更换步行板8座/1326平方米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兰新线桥梁步行板整治项目所有工程量。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8日,竣工日期:2026年10月5日。
2.3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信誉的工程单位。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中标后能够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具有铁路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其中之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熟悉铁路工作性质以及环境,承担过同类工程为宜。
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无国铁集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
3.2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总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3日8时30分至2026年3月8日8时30分,在15117149135@163.com 邮箱发送报名表、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进行报名,邮箱发送邮件主题要求:【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
(例如:【**项目】-【**集团有限公司】-【 李某某】-【18811112222】)(请复制此主题格式,严格按照主题要求发送邮件,请勿重复发送!)
并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详细地址)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账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人在邮箱递交投标报名资料时同时提供标书费缴费凭证!
标书费交款账户:
单位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0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07383241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8:00至2026年3月19日8:30,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8时30分,地点为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6年3月19日8 时 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武威工务段
地址: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火车站大新路236号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935-5924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系人:他工
电话:0931-4925128
电子邮箱:15117149135@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市电 0931-4926168 路电 071-26168。
9.异议受理方式
8.1异议受理:
电话:0931-4928020 邮箱:ljgs291776015@163.com
8.2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